关于评选辽宁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
大赛校内作品的通知
各教研室: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19]30号)文件及学校《关于推荐辽宁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校内作品评选的通知》,我院将开展辽宁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校内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参加辽宁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全院任课教师均可自愿报名。
二、项目类别
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课件
课件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
(二)微课
微课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flv、mp4、wmv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总大小建议不超过100MB。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三)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使用mp4等常用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具体项目说明及要求请参照《辽宁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指南》(附件1)中相关规定。
四、评选方案
(一)成立评审专家组
为了更好的指导本次活动,学院成立专门的评审专家组如下:
组长:杨秀英
组员:赵明雨 郝志坚 程玉来 何俊仕 宓永宁 马芝文 万新国
(二)评审过程
教学院长于5月15日全院例会上进行宣传动员,各教研室主任结合专业情况,组织教师参赛。参赛教师按照要求将作品及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参赛作品汇总表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并于5月27日前上交给学院教学秘书。
学院评审专家组于5月29日按照作品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取专家平均分为该教师得分,成绩汇总后保留2位小数。
5月29-5月31日将评选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品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6月5日由教学副院长将最终完成的作品及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本次活动总结报送教学管理部。
五、评选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务必个人原创,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每个参赛者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参与2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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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
附件1: 辽宁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指南
附件2:参赛作品评审成绩及排名
附件3: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4:参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5: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1: 辽宁省第二十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指南.docx
附件2:参赛作品评审成绩及排名.xlsx
附件3:作品评审标准.docx
附件4:参赛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5:参赛作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