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辽宁省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辽教办
[2019]7 号)要求,为全面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本科 大学生化工原理大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19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化工原理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了推动辽宁省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新工科”建设、 提高本科化工类专业《化工原理》课程教学质量、加强大学 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促进学生了解化工安全和化工工程 师的基本职责,提高学生实验实践能力,提升教育服务石油和化工行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校际交流,同时为 2019 年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东北赛区选拔赛选拔优秀参赛队伍。特举办 2019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本科化工原理大赛。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参赛对象为辽宁省高等学校化工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学校不超过 2 支 队伍参赛,每队 3 人,设队长 1 人。不得跨校组建参赛队。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化工原理大赛包括笔试、仿真及实验三个环节。
笔试部分:化工原理理论为笔试,满分100 分,由每个队员独立完成。考试内容包括流体流动、流体输送机械、过滤、传热及设备、传质过程基础、吸收、蒸馏、气液传质分离设备、干燥。
仿真部分:化工单元仿真操作为机考,满分100 分,由每个队员独立完成。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考核、化工单元 实验仿真和化工流程仿真及故障处理仿真操作。
实验部分:使用综合化工原理实验装置现场考试,满分100 分,3 人共同完成实验操作及实验报告撰写。考试内容为流体流动综合实验(包含单相流动阻力、离心泵性能和流 量计校正)、传热综合实验、精馏实验、吸收实验四个实验 项目中的一个项目。具体比赛实验内容将在后续通知中提前公布,参赛队伍具体竞赛内容在比赛日当由天抽签方式确定。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2019 年 4 月 10 日-4 月 30 日。由各参赛院校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网(www.upln.cn)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主 题网页,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盖章扫描,于 4 月 30 日之前,发到竞赛组委会工作邮箱hyjslnpu@163.com。
竞赛时间:初定 2019 年 7 月底 8 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竞赛会场、笔试教室、仿真机房和实验场地及其配套水电设施等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提供,实验设备和仪器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和莱帕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提供,仿 真软件由北京东方仿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化工学会
承办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支持单位:莱帕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仿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支持单位待定
(二)组织形式
化工原理大赛为团队赛。大赛时间初步定为 2018 年 7 月底至 8 月初,时间 2-3 天(含报到时间),具体比赛时间待确定后公布。参赛队伍组队要求如下:
1.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每个学校不超过 2 支队伍报名参赛。参赛队伍由各高 校组织选拔。鼓励各高校组织开展校内选拔赛。
3.每个参赛队由 3 名选手组成,设队长 1 人,可以设不 超过 3 人的指导教师。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各参赛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参赛队伍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参赛选手,遇特殊情况更换时请 领队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组委会允许后方可进 行替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因赛队员缺席无法完成比赛内容,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参加竞 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服从裁判。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 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总决赛团体成绩为所有参赛队员个人成绩(理论、仿真)和团队成绩(实验)的加权平均值。成绩包括:(A)化工原 理理论成绩占 40%;(B)化工单元仿真操作成绩占 20%;(C) 化工原理实验成绩占 40%。(注:最终分数比例与国赛一致)
个人理论及仿真比赛总成绩(Gi)计算:
Gi =Ai×40%+Bi×20%
团体总成绩(M)计算:M=(G1+ G2 + G3)/3+ C×40%。
竞赛名次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定。在比赛过程中,有舞弊 行为者,取消其参赛项目得分。
(三)奖项设置
本竞赛设团队奖,综合代表队参赛选手的各项成绩进行 排名。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若干奖项。最终成绩中,每校排名第 1 的队伍将推荐参加 2019 年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东北赛区选拔赛。
(四)申诉与仲裁
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由主办单位和大赛 组委会协商确定仲裁工作组 3 名成员。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 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 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情况,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竞赛过程中或竞赛后发现问题,应由领队教师在按照 规定时限向仲裁工作组提出陈述,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 直接交涉。仲裁工作组受理裁决后,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
以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 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于比赛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大学生
创新创业教育网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 示期(15 天)后进行异议审查,正式获奖名单以竞赛网站公布结果为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吉林 024-56860725
白英芝 13942365926
大赛组委会邮箱:hydslnpu@163.com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参赛院校严格按照大赛通知要求报名获得确认后参加比赛。
2.参赛队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在比赛期间存 在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赛项成绩。
3.参赛选手比赛期间未按要求着装者,禁止进入比赛场 地,由此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参赛队伍报名、竞赛准备中遇到问题可与组委会下设秘 书处联系。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竞赛安全
竞赛安全要求请参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手 册,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与大赛通知一并发布。
2.其他
竞赛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竞赛委员会。其他未尽事宜由竞 赛组委会与承办方和各参赛学校协商解决。
附件:2019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化工原理大赛报名表